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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十條中央儲備庫今年投3000億!專家*解讀
水十條中央儲備庫今年投3000億!專家*解讀
6月8日,環保部印發《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中央項目儲備庫項目清單》,共228個地市的水污染防治總體實施方案入選第二批儲備庫,涉及3300多個具體項目,總投資約3000億元。中央儲備庫項目的實施產生了怎樣的效果?又將成為投入的新“藍海”?《環境與生活》雜志采訪了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的姜霞研究員。姜霞表示,項目庫建設工作已逐步設法有效規避項目碎片化和資金“撒胡椒面”等問題,同時,本次儲備庫調整更新中,對未按規定采用PPP模式的項目進行強制篩除,涉及總資金超過千億元。
E20研究院執行院長薛濤認為,水十條大考在即,中央項目儲備庫對水環境治理項目的支持被期盼。報道中關于央地共同事權的項目才能獲得中央財政支持的原則、項目整體集成打捆的模式得到認可、PPP方式得到高度甚至強制級別的支持、面臨大限多種手段考核趨嚴等方面的重要信息,值得產業界高度關注,E20研究院將繼續跟蹤,與《環境與生活》雜志合作在后期推出進一步的分析。
pH做為zui基本的污水指標,勢必成為供求的熱點,這對廣大的E-1312 pH電極制造商,比如美國BroadleyJames來說是個重大利好。美國BroadleyJames做為老牌的E-1312 pH電極制造商,必將為中國的環保事業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。我們美國BroadleyJames生產的E-1312 pH電極經久耐用,質量可靠,測試準確,廣泛應用于各級環保污水監測以及污水處理過程。
把對水體質量改善密切相關的項目集成打捆,有利于突出重點,發揮合力,實現水質目標。
把對水體質量改善密切相關的項目集成打捆,有利于突出重點,發揮合力,實現水質目標。
避免項目碎片化和資金“撒胡椒面”
6月8日,環保部向各省、市、自治區發函,傳達了“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中央項目儲備庫”的入選結果:228個地市的水污染防治總體實施方案被納入其中,涉及具體工程項目3300多個,總投資約3000億元。“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項目儲備庫”分為“中央儲備庫”和“省級儲備庫”兩種,本次公布的3300多個項目均屬于中央儲備庫。
中國環科院的姜霞研究員告訴《環境與生活》,在水污染防治領域,“十二五”期間,環保部與財政部做了許多有益的探索,獲得了不少水污染防治項目和資金管理方面的寶貴經驗。但實踐過程中,也還存在一些問題。
一方面,許多地方環保部門相對缺乏環保工程的經驗,切實解決環境問題的項目儲備不足,甚至“有錢沒項目”。另一方面,部分地區工程項目前期工作準備不夠,等錢開動,“看菜下鍋”。此外,部分地區缺乏統一謀劃,工作重點不夠突出,存在項目碎片化、“撒胡椒面”現象,造成投資效益低下。
在這些背景下,環保部攜手財政部總結“十二五”的經驗,結合《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(“水十條”)和《“十三五”生態環境保護規劃》的要求,于2016年啟動“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項目儲備庫”的建設工作,以此統領“十三五”期間的水污染防治工作。
姜霞介紹,中國環科院是“水污染防治專項”的部門,負責編制出臺系列技術指導文件,協助開展“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央儲備庫”建設及相關技術培訓,組織專家技術團隊對申報入庫項目從入庫資格確認、總體實施方案編制等方面,進行技術指導,推進專項工作的落實。
什么樣的方案能進儲備庫?
“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項目儲備庫”(下簡稱“水十條”儲備庫),按中央儲備庫和省級儲備庫分級建設和管理,收納的是地級及以上城市組織編制的“水污染防治總體實施方案”,實施期限一般為3年。這些方案圍繞單個或多個水體水質改善目標,綜合采取各項工程措施及管理措施,“把對水體質量改善密切相關的項目集成打捆,這有利于突出重點,發揮合力,實現水質目標,也有利于地方創新融資機制,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(PPP)模式籌措資金等,達到1+1>2的效果。”姜霞強調,“水十條”儲備庫的項目實施主體是地市級人民政府,強化了地方政府責任。
省級儲備庫由省級環保和財政部門組織建設,并擇優申報中央儲備庫。什么樣的方案可以進入省級儲備庫呢?
得看當地政府重視程度、項目前期工作基礎等,若滿足以下條件就更有利于入庫:總體實施方案按相關編制指南等文件要求編制,并經地市級及以上政府批準;地方積極性高,地方及社會已投入部分資金用于總體實施方案中確定的環保項目;項目成熟度較高,具體工程項目有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礎。
而要進入中央儲備庫,除了包含上述條件,申報的總體實施方案還得以中央事權項目(中央直接管轄的)及中央地方共同事權項目為主,涉及的水體需與“水十條”重點任務、現有重大規劃等相銜接,相關工程項目至少應完成項目建議書的批復。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專項績效考核總體較好,千島湖等水質較好的湖泊生態環境持續得到改善。
項目將分成三大類來管理
據了解,中央儲備庫于2016年初步建成,*列入中央儲備庫的總體實施方案中,82個地市涉及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,49個地市涉及水質較好江河湖泊生態環境保護,59個地市涉及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,19個地市涉及地下水環境保護及污染修復,6個地市涉及跨界跨省區市河流水環境保護和治理等水體保護,共涉及具體工程項目4800多個,總投資超過4300億元。
今年為進一步提高中央儲備庫項目質量,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等,環保部提出根據工程項目的成熟度、事權劃分等對項目進行分類管理,共分為A、B、C三類。
A類項目,指總體實施方案中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批復、實施方案批復等有關批復的項目。
B類項目,指總體實施方案中已完成項目建議書批復,但未完成可行性研究批復、實施方案批復等有關批復的項目。
C類項目,指總體實施方案中,A類、B類項目以外的其他項目。
其中,A類和B類項目經審核可納入中央項目儲備庫,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原則上僅支持A類項目中屬于中央事權或中央地方共同事權的項目。
今年,環保部對2016年度入庫的118個總體方案項目進行了調整,同時對2017年度新申報入庫的174個地市的總體實施方案,進行技術指導和入庫資格審核,zui終,共有228個符合條件的地市水污染防治總體實施方案入庫。